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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禁止承保未备案网贷平台业务 现存27家平台

日期:2017-06-21 字号:

来源:http://insurance.hexun.com/2017-06-21/189723384.html

又一记重拳击中网贷行业。619日,保监会就《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625日。《征求意见稿》首次对近年来发展迅猛的网贷平台信保业务作出明确规范,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贷平台开展信保业务。《金证券》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P2P平台均处于整改期,尚未有一家平台获得监管部门备案。

想“牵手”先审核

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定义,即:保险公司与依法设立,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以下简称网贷平台)合作,为网贷平台上的借贷双方提供的信保业务,主要分为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和保证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平台今后想要和保险公司“牵手”,将面临更严格的资质审核。《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险企不得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整改的网贷平台开展信保业务。

“全国P2P平台均处于整改期,目前尚没有一家平台获得监管部门备案。虽然说专项整治延期了,但未来多少平台能够符合该项资质要求仍存在不确定性。”沪上一位网贷行业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

在具体业务上,办法设置明确的“限额令”,要求承保金额必须在特定的限额内。如汽车抵押类或房屋抵押类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单户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留责任余额超过500万元,单户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自留责任余额超过100万元;其他信保业务,单户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留责任余额超过100万元,单户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自留责任余额超过20万元。

10家险企涉足

“近几年信保业务渐渐成为险企的‘大肥肉’,不少中小财险公司纷纷将业务向此倾斜,一些大中型财险公司也开始试水,由于业务快发展过快,行业鱼龙混杂,一些保险公司也暴露出内控管理不健全、风控措施不到位等金融风险,尤其是去年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后,信用保证保险多次被监管部门盯上。”业内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

另一方面,随着监管趋严,不少平台也开始通过各种方式为自己增信,比如和保险联姻,“有保险公司兜底,总觉得会放心些,其实安全与否真不好说,就像有国资背景的平台照样爆雷一样,关键还得风控过关,产品合规。”上述网贷行业人士表示。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目前网贷平台和保险公司合作模式大多为履约保证保险。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截至510日,包括还未上线但已经完成和保险公司进行履约险合作签约的P2P网贷平台共有27家。至少有10家保险公司涉足该业务,保险公司大部分只针对特定项目承保,较多的如车贷、信用贷、房贷等产品,只有少数几个平台的履约险覆盖所有产品。“新规一出,这些平台是否符合要求,还需要时间来检验。”上述网贷行业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