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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综合施策,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政策试点工作圆满收官

日期:2016-12-05 字号:

来源: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168/info4051997.htm

近日,保监会在广州召开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北京、上海、黑龙江、四川、内蒙等6个保监局,太平洋人寿、中国人寿、太平人寿、阳光人寿、建信人寿、东吴人寿等6家保险公司以及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试点情况作了交流发言,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黄洪充分肯定了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今年以来,税优健康险在北京、上海等31个城市开展试点,涉及地域广、参与机构多、惠及群众多,试点至今总体平稳有序;二是业务保持快速持续增长。税优健康险产品销售件数逐月上升,呈现出一个正向增长的趋势;三是税优政策效果日益显著。税优健康险保障效果正逐步显现,参保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对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效果明显,群众获得感强;四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试点工作在全国31个主要城市开展,影响力辐射面宽,有效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普及了健康和健康保险知识,提升了个人主动为自己健康保障进行财务安排的意识,促进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在肯定试点取得的成绩的同时,黄洪指出要高度重视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大。试点以来,系统性、持续性、形成规模的宣传较少,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是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三是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部分公司只站在公司角度,开发的产品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四是业务支持系统存在问题。税优健康险产品投保环节多,再加上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缴体制,导致投保流程复杂、时间长;五是保险公司在试点中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有的公司只开发团险销售渠道,不开放个险渠道;有的公司怕影响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的销售,在税优健康险方面推动不力。

黄洪强调,行业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税优健康险的重大意义。第一,税优健康险是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险需求的有力举措;第二,税优健康险是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手段;第三,税优健康险是完善医保体系、提升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重要保障;第四,税优健康险是商业保险服务医改、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机遇。

黄洪强调,行业要高度重视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综合施策、共同努力,促进试点工作的圆满收官。一是要准确把握功能定位。税优健康险是惠民工程,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行业要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税优健康险要面向所有试点地区的纳税人群,要体现公平性原则;税优健康险是整个医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效衔接基本医保;税优健康险要立足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部分;二是要改进业务支持系统。要改进目前繁琐的承保环节,方便客户投保;中保信要完善税优健康险信息平台,确保简便高效;三是要大力发展多元销售。鼓励团险销售,更鼓励个险销售;鼓励保险公司直销,更鼓励代理销售;鼓励线下销售,更鼓励网上销售;四是要抓紧完善试点方案;要联合有关部门对现行试点方案进行评估;要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抓紧完善,同时研究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的准备工作;五是要强化市场行为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标准,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各保监局要对市场行为实行有力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果断出手;六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保险公司各个层面都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

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有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有关部门同志,各保监局和苏州分局,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