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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产险总裁李媛媛:创新为再保险服务注入新价值

日期:2016-11-30 字号:

中再产险总裁李媛媛:创新为再保险服务注入新价值

来源:http://insurance.hexun.com/2016-11-30/187125156.html

1129日,在由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第十一届21世纪亚洲保险年会上,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李媛媛,发表了题为《创新为再保险服务注入新价值》的演讲。

李媛媛表示,近年来,随着行业险种结构调整、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日趋多元以及偿付能力监管政策的变化,国内财产再保险市场保费增速明显落后于直保公司。

究其原因,李媛媛解释称,过去,国内再保险市场实现较快发展,主要依托改善偿付能力、承保能力放大和分散风险等三重核心驱动因素。“偿二代”实施后,偿付能力改善形成的再保需求逐步降低,分散风险和承保能力放大成为主要的驱动因素,推动再保险产品形态、定价模式和资本需求发生重大调整。

在此背景下,如何加快提升发展速度,进行有效的供给侧改革,为保险行业提供更优质的再保险产品和服务是中国再保险业当前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对此,李媛媛表示, “新国十条”为中国再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创新将是中国再保险业发展的长期原动力,但是解决好再保险创新这个主题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她具体解释称,第一,再保险的服务模式。传统上,再保险公司经营批发业务,即再保险公司为直保公司提供再保服务,但是前端主要由直保公司对接投保人及研发保险产品,如果传统再保险服务模式不进行相应调整,在创新产品出现时,再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前期未参与产品研发,不熟悉其中风险而影响再保险承保能力。因此,在一些创新型保险产品上,再保险公司可以与直保公司一起进行产品开发,共同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创新服务。

第二,再保险的创新产品。产品是服务创新的抓手,现阶段应该从以下几个领域加强创新产品研发。例如,对接国家战略导向的业务需求;对接政府风险管理职能商业化转型带来的业务需求;加强民生保障;对接新技术带来的新保险需求,研发推广符合中国地域特点的巨灾保险产品,提高再保险在国家综合灾害救助体系中的作用。举例来看,中再产险在国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中积极发挥“稳定器”和“安全阀”作用,为中国农业再保险共同体、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共保体提供技术和承保能力支持,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和地震巨灾风险的有效分散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如何提高创新能力。随着保险行业的转型升级,也需要再保险业与时俱进,完成商业模式和技术能力的升级换代,外部新技术的出现,为再保险业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新的工具。未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工具和前沿技术的落地应用,将让再保险插上科技的翅膀,具备更强的创新能力。

第四,如何做好创新风控管理。保险创新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风险保障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带来了不确定性。主动做好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是创新持续开展的关键。一方面,在前端需要做好保险产品的研发设计;另一方面,应深化创新多元化的风险转移渠道,提高风险出口的管理能力。

最后,李媛媛表示,中再产险作为国家再保险公司和国内再保险市场主导者,始终坚持创新发展,这既是中再产险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的使命所在,也是中再产险在行业大变革的环境下,构建发展新格局、厚植发展优势,建设国际一流专业财产再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